2006年8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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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挡了阳光 砍伐后主任被拘
路东

  本报讯  因为觉得公路行道树既影响到庄稼的采光又危及坡坎,东阳市东阳江镇新东村村主任周某竟雇人砍伐了树龄已有20年以上的行道树35棵,折合蓄积25.72立方米。近日,他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6春节前,东阳市路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横窈线18公里路段盗伐行道树,数量较大。东阳市路政大队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查,东阳江镇新东村村委会主任周某认为公路沿线栽种的行道树归他们村集体所有,高大的公路行道树既影响到他们村农户庄稼的采光,又危及坡坎,便自作主张地雇人砍伐了他们村地界的公路行道树20棵、溪滩树2棵,共得款3250元。这些行道树树龄已有20年以上,胸径已达30-40cm。
  东阳市路政大队调查后明确告知周某,公路行道树属公路附属设施,归国家所有,非法砍伐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不料,周某对路政人员的劝告置若罔闻,6月19日再度指使他人砍伐公路行道树15棵。
  东阳市路政大队遂向东阳市林业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经调查,目前已依法刑拘了周某。